2006年10月2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恐吓短信”不宜妄定恶意诈骗
成彪

  10月19日,上百深圳市民接到了这样的短信:“限你在一天之内把3000元汇到此银行账号上,否则砍掉你孩子手脚!”对此,移动公司一位负责人称,这些短信为恶意诈骗信息。
  虽然事后查证,这些短信确为恶意诈骗信息,但出于对孩子人身安全的考虑,出于对社会安定环境的诉求,无论是家长还是有关部门,都不该对此掉以轻心,而应采取“疑恐从有”的态度,对其穷追猛究,坚持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,给公众以安心、安定的社会环境。